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keyan 太阳成集团官方网站 Thu, 28 Aug 2025 03:03:09 +0000 zh-Hans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6.8.2 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keyan/24210.html Thu, 28 Aug 2025 03:03:09 +0000 /keyan/?p=242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管理暂行办法》 的有关规定,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现启动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立项课题、2023年未结项或已经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汇总完成后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

1.纸质版材料:

(1)《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结题申请·评审书》;

(2) 课题研究报告和重复率检测报告(低于15%),研究报告封皮按附件2模板填写;

(3) 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系列研究成果、获奖与推广效益佐证等材料,佐证材料封皮按附件3模板填写;

(4) 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没有变更无需填写)。

2.电子版材料:

(1) 各课题主持人将以上材料按照“评审书-研究报告-佐证材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没有变更无需提供)”的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及存储文件夹以“姓名+课题名称”命名),WORD版和PDF版文件一并上报;

(2)《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4年立项课题结题申报信息表》。

三、报送时间 

结题验收申请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

 

 

附件下载链接

附件1: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4年立项课题结题评审书

附件2:研究报告封皮

附件3:佐证材料封皮

附件4: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5: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3年立项课题结题申报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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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keyan/24198.html Thu, 14 Aug 2025 02:47:21 +0000 /keyan/?p=24198 各二级学院:

经研究,现将国家语委“十四五”科研规划2025年选题 指南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十四五”科研规 划项目2025年选题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6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一般 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四)在研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负责人,未申请结项前原则上不得申报各类项目。在研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于2025年8月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 (注意:此处邮箱地址有更改,请报送至科研处新邮箱):

1.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 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 http://www.ywky.edu.cn/ 。 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2.纸质版:申报人登陆系统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纸质版1份,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盖章,后返还上传系统;

3.电子版:申报人登陆系统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邮箱;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需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 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5年11 月在国家语委科研网公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袁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

 

 

附件:国家语委“十四五”科研规划项目 2025年选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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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keyan/24189.html Thu, 31 Jul 2025 01:26:10 +0000 /keyan/?p=24189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文艺领域基础性、前沿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努力形成一批科学全面、专业权威、严肃客观的理论研究成果,推动我省文艺事业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贡献文艺力量。 

二、项目类别、数量及资助额度 

文艺评论专项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12项。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 

三、申报内容 

文艺评论专项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在辽宁省工作;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3.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主持的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4.申报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活页》中的相关要求填写,论证字数不能超过7000字,《活页》内容与《申请书》《申报汇总表》内容务必一致,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六、结项标准 

各类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专著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论文、调研报告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作品刊发需注明“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并标注项目号,且不能与其他课题来源合署。发表内容须与项目高度相关,且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 

1.一般项目需在规定时限内,在国内省级以上报纸、期刊公开发表2篇2500字以上或1篇8000字以上文艺评论文章。 

2.重点项目需在规定时限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2篇2500字以上或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类发表1篇8000字以上文艺评论文章,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获国家级重要奖项、荣誉。如未满足以上条件,则需在国内省级以上报纸、期刊公开发表3篇2500字以上或2篇8000字以上文艺评论文章。 

3.调研课题原则上需在1年内完成不少于2万字的调研报告,并获副省级(含)以上领导批示,重点项目还需在国家社科类核心期刊发表1篇相关文章。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于2025年8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 (注意:此处邮箱地址有更改,请报送至科研处新邮箱):

1.纸质版材料(A3纸打印中缝装订):

(1)《附件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x5;

(2)《附件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请书》x2;

2.电子版材料:

(1)《附件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word,(以“姓名-活页”命名);

(2)《《附件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请书》word (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3)《附件4: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报汇总表》excel,请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袁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

 

 

附件1: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课题指南

附件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请书

附件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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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keyan/24179.html Tue, 15 Jul 2025 02:15:57 +0000 /keyan/?p=24179 各二级学院:

一、2025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在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中把握发展定位,推动构建体现辽宁特色、辽宁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智力支持。

二、本年度省社科基金设置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冷门绝学项目4个类别。

重大委托项目: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解决辽宁全面振兴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理论现实问题设置20个研究选题(见附件1),原则上每个研究选题确立1个中标项目;同时,鼓励申请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或立足于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自行设计选题,原则上自选选题确立10个中标项目。

重点建设学科项目:项目级别为重大项目,申报范围为我省重点建设学科(见附件2)所在单位的相关学科科研人员。重点建设学科项目不设立具体研究选题,申报项目要以打造一流、彰显特色、发挥优势、服务大局为目标,确立选题开展研究。

重大级别项目研究任务:应用类研究须完成至少4篇阶段性成果(其中资政建议2篇、核心期刊2篇)及最终研究成果1篇;基础类研究须完成至少4篇阶段性成果(其中核心期刊2篇)及最终研究成果1篇。项目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可免于鉴定;重点建设学科项目在同一研究方向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可免于鉴定。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研究可围绕《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年度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3)开展研究;也可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国际学术热点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自拟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非青年项目的项目级别,将在项目评审环节由评审专家按照本公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评审统筹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冷门绝学项目:项目级别为重点项目,重点支持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具有辽宁特色的冷门绝学(包括红山文化、边疆史、高句丽渤海国、少数民族文化、重要文化遗址保护研究等),申请人结合研究实际,自主设计选题。

三、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在辽宁省工作。

1.申报重大委托项目和重点建设学科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冷门绝学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8月18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18日后出生)。

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主持的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仅可申报2025年度省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冷门绝学项目,不得申报其他类别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申报2024年度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政专项、2025年度省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者不得申报。

四、项目资助额度为: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资助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青年项目资助1万元,冷门绝学项目资助2万元。

五、本次申报范围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体育学与健康管理、管理学等学科,相关高校的教育学、公安学学科可申报重点建设学科项目。跨学科的选题要选择主学科申报,其他学科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六、申请人须按《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本公告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活页》等材料。

七、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通报,并取消申请人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以撤项。

八、申报项目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15000字,其他类项目不超过7000字,并按照《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九、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于2025年8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 (注意:此处邮箱地址有更改,请报送至科研处新邮箱):

1.纸质版材料(A3纸打印中缝装订):

(1)《附件4: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x1;

(2)《附件5: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论证活页》x5;

2.电子版材料:

(1)《附件4: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word(以“学校-姓名”命名);

(2)《附件5: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论证活》word + pdf(以“学校-姓名-活页”命名);

(3)《附件6: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请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袁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

 

 

附件1: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大委托项目研究选题清单

附件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学科名单

附件3: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年度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5: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6: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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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keyan/24165.html Tue, 17 Jun 2025 06:38:39 +0000 /keyan/?p=24165 各二级学院:

为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辽宣〔2024〕11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5年度省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遵循教育科学发展规律,推动全省教育科学繁荣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标准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设立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20项,每项资助1万元;青年项目10项,每项资助1万元;自筹项目10项,无资助。

三、申报内容

1.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2.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3.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若不参评自选项目需在项目类别注明“不参评自选项目”;其他类别无须标注。项目类别将由评审专家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统筹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

4.各类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等。

四、申报条件

1.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不包含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研究内容。

2.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与省社科规划基金年度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不得兼报。

3.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可申报青年项目。

4.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包括项目组成员),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5.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同一研究选题(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已获国家、教育部、省级教育、科技、社科等部门立项的负责人;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成果的鉴定和结项要求按照《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课题组要严格按照《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于2025年7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 (注意:此处邮箱地址有更改,请报送至科研处新邮箱):

1.纸质版材料(A3纸打印中缝装订):

(1)《附件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立项申请书(2025版)》x2;

(2)《附件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论证活页(2025版)》x5

2.电子版材料:

(1)《附件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立项申请书(2025版)》word;

(2)《附件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论证活页(2025版)》word;

(3)《附件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2025年度立项申报汇总表》excel,请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袁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

 

 

附件1:2025年度省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指南

附件2: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2025年度立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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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keyan/24161.html Fri, 13 Jun 2025 04:42:01 +0000 /keyan/?p=24161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教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依据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管理的规定,现启动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一)项目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聚焦大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统筹展基础理论、实践应用、国际比较、战略前沿等研究。

(二)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申报的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资助经费50—80万元/项;

2.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资助经费20万元/项;

3.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资助经费10万元/项。

(三)选题指南

本年度发布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项目申报人可按照选题指南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如按选题指南中所列选题申报,不得更改选题名称;重大项目确有必要,可对选题说明中的研究内容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由项目申报人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其中,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厅局级(含)以上职务。教育部机关在编工作人员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3.为确保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1人。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且不得作为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其他项目组成员。已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2)已获得立项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申报本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项目。

(3)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须征得本人同意。

、纪律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按照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管理的规定,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落实。

(二)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明纪律要求,督促申报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完成项目填报,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无违背科研诚信等行为。

(三)申报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严守诚信、认真负责的优良学风,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其中,项目论证部分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报送材料及时间

1.请于6月14日前,提交账户开通所需基本信息至科研处,以便后续进行网报流程(具体信息内容请关注后续通知)。

2.请各学院于6月16日前报送《附件3: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预报表》电子版Excel文件,进行题目预报。

3.经审核通过的项目,请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20日前报送《附件2: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5年度申报书》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word)文件,;

4.请于6月25日前,登陆“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s://www.zsjcgz.cn/dzxxmgl/login)在线进行,操作流程详见系统首页。

以上材料请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袁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

 

 

附件1: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5年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2: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5年度申报书

附件3: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预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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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keyan/24154.html Fri, 06 Jun 2025 05:11:21 +0000 /keyan/?p=24154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建设,根据工作安排,现发布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引。

一、重点任务

(一)完善项目分类管理

2025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按学科领域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两大类。按照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特点,分别研制各类项目支持方式,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二)强化基础研究体系布局

坚持“四个面向”,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把科技前沿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起来,统筹遵循科学发展规律提出的前沿问题和重大应用研究中抽象出的理论问题,凝练基础研究关键科学问题。

(三)强化有组织科研攻关

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迫需求,围绕重大科技前沿或产业前瞻问题超前部署,从行业和产业发展实践中凝练工程技术问题,开展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合作,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创新,产生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四)加大青年科技人才资助力度

自然科学类自主选题项目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立项比例一般不低于50%。将女性年龄限制放宽到42周岁,给予女性科 技人员更多承担项目的机会。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继续试点开展对优秀博士生的资助,坚持“少而精”,为构建高水平科研队伍提供 “源头活水”。

二、项目类别

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项目(不包含教学改革和思政类项目),分别按照自主选题项目、创新团队项目、平台建设项目和创新发展项目立项管理。

(一)高校基本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

1.自主选题项目

支持青年教师瞄准世界科学发展前沿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开展学术思想新颖的前瞻性基础研究;鼓励高校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迫需求,围绕重大科技前沿或产业前瞻问题,开展目标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鼓励高校以培育国家级项目为目标开展有组织科学研究。

2.创新团队项目

支持高校组建能够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创新团队。整合已有的国家、省级创新团队资源,持续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学术领军人才和科研骨干,提高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挖掘潜力,支持优秀人才牵头组建跨学科创新团队,促进多学科交叉与融合,培育新的科技增长点;支持具有较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潜力的青年人才组建新的创新团队,设立重点科研任务开展科学研究。

3.平台建设项目

支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特别是我省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聚焦我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创新需求,契合我省重点学科布局,充实科技创新平台现有研究领域或开展新的研究方向,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支持培育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含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化中心、国际合作基地等) 进行的研究工作。

4.创新发展项目

支持高校以科技发展、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为牵引,在信息、装备、能源、材料、生物、健康、农业、海洋、生态等学科领域开展跨学科、跨学院、跨学校合作。鼓励高校与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合作,以国家战略需求和服务区域建设为导向,围绕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 技术创新;鼓励高校深度参与辽宁实验室、沈阳浑南科技城、大连英歌石科学城、沈抚科创园建设,助力打造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

(二)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

根据《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 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科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1.自主选题项目

自主选题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辽宁振兴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支持具有辽宁特色和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相关研究,支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冷门绝学研究。

2.创新团队项目

支持高校着力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强化有组织科研,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交叉融 合,不断拓展新的研究领域;着力创新研究方法手段,切实增强研究解决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本领,产出更多标志性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思想和智力支持;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深化对人才成长的规律性认识,充分激发活力,培育一批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培养出更多拔尖创新人才。

3.平台建设项目

支持高校依托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着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前瞻性、综合性、复杂性问题,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深度合作及与理工农医学科的交叉融合,培育和催生新的学科和学术增长点,引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转型,产出重大成果,建成学科 交叉融合发展、科研咨政并重的高质量创新平台。

4.创新发展项目

支持高校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支持高校紧密结合当前我省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以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所面临的挑战、机遇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报要求

(一)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须具有相对集中的合作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不超过8人。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3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备案 为准),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自主选题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生。

(二)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其中自然科学类自主选题项目立项数量占比一般应不少于该类别立项总数的50%,男性为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加大女性科研人员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力度,女性申请人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继续试点开展对优秀博士生的资助。

(三)创新团队项目应是在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有不同学科成员共同参与的前期研究项目和研究成果作为支撑基础。支持创新团队广泛汇聚校内不同学科研究力量实现有效协同,共同开展协同攻关,支持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 业单位的研究人员加入团队,开展联合研究。

(五)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经获批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立项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六)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起始时间为7月1日),未按时完成的项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后,给予撤项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 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七)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八)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于2025年6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 (注意:此处邮箱地址有更改,请报送至科研处新邮箱):

1.纸质版材料:

  (1)《附件2:学术承诺书》x1;

  (2)《附件3:项目申报书》x1;

2.电子版材料:

  (1)《附件2:学术承诺书》word+pdf,以“【姓名+学院】附件2:学术承诺书”命名;

  (2)《附件3:项目申报书》word,以“【姓名+学院】附件3:项目申报书”命名;

  (3)《附件1: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Excel,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袁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

 

附件1: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

附件2:学术承诺书

附件3:项目申报书

附件4: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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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keyan/24151.html Fri, 30 May 2025 07:18:08 +0000 /keyan/?p=24151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委年度工作安排,现就省委依法治省办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法治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推动更高水平法治辽宁建设不断迈向纵深,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提供有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引。

二、课题设置

(一)课题类别。本次课题设置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字数应不少于10000字, 一般课题应不少于7000 字。

(二)成果使用。本次课题成果将择优出版发表;形成法治建议供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参考,推动相关部门采纳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将根据申报情况,经筛选评审,确定最终入选课题及课题类别,并发布立项公告。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密结合辽宁实际,聚焦我省法治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重点回答和解决影响制约辽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的重大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问题;理论阐释体系完整、严谨周密;数据客观真实,经得起实践核验;具有原创性,不得抄袭。

(二)申报的课题题目可以从《省委依法治省办2025年度立项课题指南》(附件1)中直接选定,也可以参照《指南》中的课题题目内容自拟。申报课题经评审立项后,在规定时限内自筹经费开展研究,按要求提交研究成果,申请结项鉴定。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 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重点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

(四)申请人可以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7人。申请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足以单独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也可单独申报。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每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超过的,按不合格申报处理。

(五)正在主持其他单位或部门相同或相近研究课题的申请人,不得申请;立项后,发现以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申报其他单位或部门课题的,撤销立项。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于2025年6月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邮lckeyanchu01@163.com (注意:此处邮箱地址有更改,请报送至科研处新邮箱):

1.纸质版:《附件2:省委依法治省办立项课题申报表》x1;

2.电子版:《附件2:省委依法治省办立项课题申报表》word;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袁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

 

附件1:省委依法治省办2025年度立项课题指南

附件2:省委依法治省办立项课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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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keyan/24143.html Fri, 30 May 2025 05:57:55 +0000 /keyan/?p=24143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部署,围绕当好打造新时代“六地”排头兵和建设东北亚国家化中心城市,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切实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力量,市科协、市社科联联合开展第二十二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征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重点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2025年《沈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任务,以及各学科领域发展前沿和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等方面内容,可参考选题指南确定。

二、申报要求

1.每人作为第一作者最多申报一篇论文,所申报的论文必须为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请勿涉及保密内容,不存在抄袭、侵权等情形,确保论文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

2.请申报论文第一作者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撰写论文, 负责论文整理和初评工作,并填报年会论文初评意见及汇总表。

3.论文投稿登记表中的论文所属学科参照学科分类代码表由作者本人填写确认。

4.论文撰写需符合文字及格式规范,请初评单位对申报论文文字及格式规范审核校对。

5.申报人完成平台授权后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务必确保在中国学术会议网采编平台上授权的论文与报送的纸质版论文在题目、作者、摘要、内容等信息一致性,自然科学类论文报至市科协,社会科学类论文报至市社科联。

三、评审和出版

年会组委会组织专家按学科对报送的论文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和优秀论文奖并颁发证书,获奖论文将收录到第二十二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论文集,并由《中国学术期刊 (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以网络期刊方式正式出版。申报单位要组织召开优秀论文报告会或座谈会分享论文成果,年会组委会将对进行分享的一等奖、二等奖优秀论文作者给予一定鼓励。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于2025年6月16日前完成账号注册,于6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 (注意:此处邮箱地址有更改,请报送至科研处新邮箱)

1.注册账号:请申报人登陆中国学术会议网采编平台(网址:https://conf.cnki.net/trailerDetails?meetingID=2093), 根据操作指南注册登陆后完成平台授权。

2.纸质版材料:

(1)附件1:论文投稿登记表 x1;

(2)论文全文 x1;

3.电子版材料:

(1)附件1:论文投稿登记表word版;

(2)论文全文word版,文件以“论文题目+作者”命名;

(3)附件7:论文汇总表(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袁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

 

 

附件1:论文投稿登记表

附件3:第二十二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论文选题指南

附件4:学科分类代码表

附件5:第二十二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论文文字及格式规范

附件6:第二十二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论文平台授权操作指南

附件7:论文汇总表(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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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keyan/24136.html Wed, 28 May 2025 09:18:21 +0000 /keyan/?p=24136 各二级学院:

弘扬教育家精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我省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工作要求,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委托,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课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本专项课题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承担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报内容

课题申报者按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方向设计课题题目进行论证。

已经获得省级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于2025年6月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 (注意:此处邮箱地址有更改,请报送至科研处新邮箱):

1.纸质版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1份(详见附件2)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详见附件3)

纸质版材料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电子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1份(详见附件2)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详见附件3)

(3)《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1份(详见附件4)。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袁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

附件1:2025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附件2:2025年度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课题申请书

附件3:2025年度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课题匿名申请书

附件4:2025年度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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