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Fri, 20 Oct 2023 08:53:22 +0000 zh-Hans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6.8.2 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25269.html Fri, 20 Oct 2023 07:17:41 +0000 /?p=25269 为进一步增强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国防观念、国防素养和爱军尚武意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团省委联合举办辽宁省首届“爱我国防” 微电影和短视频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爱我国防”为主题,通过微电影和短视频等形式,讲好国防故事,展现国防精神,讴歌国防成就,提高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国防意识和国防素养,营造全社会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团省委

承办单位:省全民国防教育协会、太阳成集团官方网站

三、参赛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党政机关、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团队及个人均可参加。

四、活动安排

1.作品报送。11月20日—30日开通作品报送通道,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参赛,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报名表》(附件1),有多条作品进行申报的,需另附申报作品目录表(附件2),相关表格可搜索“辽宁全民国防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作品应分享百度云盘永久链接,随报名表发送大赛邮箱aiwoguofangdasai@163.com ,邮件标题为“作品名称+作者(单位)名+联系方式”(邮件内需提供可点击的网盘链接)

2.组织评审。12月上旬,组织网络投票和专家集中评审,分别评选出微电影和短视频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较多的单位授予最佳组织奖,对获奖作品发放证书并给予适当创作补助。

3.作品展播。12月中旬起,向新华网及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辽宁广播电视台北斗融媒、辽宁全民国防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推荐优秀作品,集中展播展映,并通过社会宣传载体广泛展播。

五、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报送作品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紧扣活动主题,基调昂扬向上,突出创新创意,用生动的影像和富有时代感的表达方式,为国防事业书写、为国防精神抒情、为国防成就放歌,重点突出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反映强国强军的光辉历史,展现我国特别是我省国防建设的伟大成就;展现新时代革命军人赓续红色血脉、传承优良作风、献身国防事业的鲜活画面;反映我省深入推进全民国防教育的经验做法和积极实践;宣传在双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国拥军、爱民奉献先进人物事迹;记录身边国防故事,捕捉普通人关心国防、支持国防的动人瞬间,反映群众对国防精神的生动理解;围绕青少年如何在新时代国防建设中勇挑重担、接续奋斗谈理想说体会,抒发与国防共成长的心得感悟;介绍国防知识、国防法规等国防和军事相关内容。

2.格式要求。视频格式为MP4,视频制式为PAL,帧率25帧/秒。横屏视频分辨率为1280*720、1920*1080,画面宽高比为高清16:9;竖屏视频分辨率为720*1280、1080*1920,画面宽高比为高清9:16。短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时长10分钟左右。作品需制作完整的片头和片尾,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3.版权要求。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未发表过或未参评过其它省级以上比赛。参赛者必须享有作品完整版权,所用音乐、视觉元素等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产生版权纠纷,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作品一经报送提交,即视为向主办方开放作品完整版权,主办方拥有无偿使用入选作品开展非营利性活动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联系人:太阳成集团官方网站 杨亚超 18842479901

附件1大赛报名表

附件2推荐参赛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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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24761.html Wed, 05 Jul 2023 09:36:23 +0000 https://www.lncu.cn/?p=24761 各相关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报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太阳成一流专业内涵建设,准确把握一流专业建设进展情况,加强过程质量管理和监控,评价建设绩效,全面提升太阳成专业建设整体层次和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学校决定对一流专业建设情况开展评估,现就材料报送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入选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二、报送内容

各相关学院须开展一流专业建设成效自评,汇总一流专业建设以来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形成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进展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 2019年以来采取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1.深化专业综合改革方面 (1000 字以内 );

2.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方面 (500 字以内 );

3.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面 (500 字以内);

4.经费投入和资源建设方面 (500 字以内);

5.毕业生培养质量的跟踪调查结果和外部评价方面 (500 字以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下一步重点举措(1000字以内)

三、报送要求

各相关学院和专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专业要组成专门团队进行总结和梳理,找到本专业建设的短板并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和工作计划,为后续一流专业建设点验收奠定基础。

四、报送时间

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于7月7日下班前将《XX专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和《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见附件)电子版word版和PDF学院院长签字版发至教务处任老师。

附表: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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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24762.html Thu, 29 Jun 2023 08:39:41 +0000 https://www.lncu.cn/?p=24762 学校各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决定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课题分A、B两类,其中,A类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设立,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B类由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设立,两类课题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具体负责。现将A类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类别

根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指南》(见附件1),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研究重点,鼓励多学科协同开展研究,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课题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重大项目拟立项30项,每项资助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拟立项100项,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经费由山东省财政和中国孔子基金会资助,由尼山世界儒学中心进行统筹管理。

二、研究周期、中期检查及结项要求

(一)重大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4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一次,一般不超过1年。

(二)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和译著等。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朴实,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反映当前学术研究前沿水平,体现相关领域领先水准。

(三)对重大项目,在立项第3年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对重点项目不进行中期检查。中检时应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成果应含至少1篇课题负责人发表的与本课题相关的高水平论文或理论文章。

(四)申请鉴定结项前,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本课题相关的高水平论文或理论文章。重大项目不少于4篇,重点项目不少于2篇。最终结项成果为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名义出版的著作,重大项目原则上30万字以上,重点项目原则上20万字以上。所有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须标注“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会课题基金项目”字样。

三、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课题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其他科研单位可以作为课题参与单位,但不能直接申报。

(二)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

6.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经费资助的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和成果。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一)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的,所在兼职学校须审核其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本次课题申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进行。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主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平台”(http://keti.chinakongzi.org)(以下简称“申报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平台为准。

(三)自2023年6月15日起,申报平台开放账号注册,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及时注册机构账号,登记相关信息,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课题申请人在机构账号下注册个人账号,提交申报材料;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申报材料无误后,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分别上传签字盖章的PDF版本《申请书》(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及附件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80M)。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报送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请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四)本次课题申报于2023年6月25日开始,7月18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按照本通知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人应同时填写《申请书》A表、B表,特别是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四)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立项后,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结项成果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张迪 刘雪梅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技术保障联系人:李焕朋

电  话:18905313595

附件: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指南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请书(A表)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请书(B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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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24748.html Mon, 26 Jun 2023 11:55:24 +0000 https://www.lncu.cn/?p=24748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提高太阳成考试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现对本学期期末考核材料归档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归档范围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在归档范围内,包括专、本科开设的所有考试课和考查课。

二、归档内容

纸质类归档材料按照专、本分开,考试课、考查课分开的原则,以行政班(或教学班)为最小单位。电子档案按照“学院-年级-专业-科目”的顺序整理归档,材料排放顺序如下:

(一)纸质文档

1.考试课:

① 考试大纲(签字日期要早于考试日期)

② 双向细目表(签字日期要早于考试日期)

③考场记录单

④考生签到表

⑤成绩单(系统中导出的课程成绩单)

⑥试卷分析(系统中导出,相关内容需填写完整)

⑦成绩分析(系统中导出,相关内容需填写完整)

⑧期末考试选用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A4纸打印)

⑨学生试卷(非集中类考试课是答题纸)

2.考查课:

① 考查课考核方案

② 成绩单(系统中导出的课程成绩单)

③ 成绩分析(系统中导出)

④ 考查课试卷评语表

(二)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除包含纸质类对应电子文档外,还包括平时、期中、期末考核(作业)、作品展等内容。电子类文档请按照下图建立相应文件夹,并按照要求命名、存放。

三、学院归档时间

7月3日-7月19日:学院归档、自查。

7月20日-7月21日:教务处、督导处联合检查。

四、期末材料归档说明

1.各二级学院根据下发的本科考试课归档目录(附件1)进行归档,本科考查课和专科课程的归档目录请各学院自行编制序号建立归档目录;

2.各学院完成归档材料自查后,可到教务处领取归档封皮,并将归档封皮内容填写完整,归档封皮专业、班级名称请填写完整、准确的专业名称;

3.归档目录编制规则为“专业代码-学年学期-序号”。同一学院序号需保持连续性,即按照“本科集中考试课-本科非集中类考试课-本科考查课”的顺序编制序号。如城市学院本科集中类考试课序号为01-19,非集中类考试课序号为20-35,考查课序号可从36起。同一学院内要确保一个专业全部年级课程编排完成后再接续下一个专业的课程(专业排序可参考附件6 专业排序),专科序号从01开始;

4.纸质文档原则上按照行政班进行归档(英语分层、体育课程除外)。纸质归档材料中如遇同一个行政班拆成若干教学班的情况,归档时须合成一个行政班,拆班的纸质归档材料可共用同一套考试大纲、双向细目表、考场记录单、考生签到表,后续按照成绩单、成绩分析、试卷分析分别归档,即按照“A班成绩单-A班成绩分析-A班试卷分析-B班成绩单-B班成绩分析-B班试卷分析”顺序排放;多个行政班合成一个教学班的情况,可按照教学班归档;

5.本科考试课的考核文档可存放于各学院指定的档案架,由各学院做好归档和管理工作,集中类和非集中类分别存放,并将目录与材料共同存放;本科考查课、专科课程的考核文档由学院自行存放,建立好目录,确保随时可以调取;

6.电子文档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归档,确保内容完整、命名规范;

7.本科考试课无需另外打印封皮,考查课、专科考试课须打印封皮后再进行归档。

附件1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归档目录-本科考试

附件2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考查课

附件3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归档目录-专科

附件4 考试课归档封皮(专科)

附件5 考查课归档封皮

附件6 专业排序

 

                                   考试考务科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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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24709.html Fri, 09 Jun 2023 01:47:02 +0000 https://www.lncu.cn/?p=24709 根据《关于开展辽宁省职业教育“十四五”第二批规划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工作的要求,经教师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现同意王忠恒老师编写的《装饰图案》教材上报教育厅,公示5天。

太阳成集团官方网站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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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24711.html Fri, 02 Jun 2023 11:49:54 +0000 https://www.lncu.cn/?p=24711 学校各单位:

自2023年起,原辽宁省文联文艺评论重点课题立项纳入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为做好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文艺领域基础性、前沿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努力形成一批科学全面、专业权威、严肃客观的理论研究成果,推动我省文艺事业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文艺力量。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文艺评论专项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比照项目资助经费金额给予1:1以上的配套资金支持。

三、申报内容

1.文艺评论专项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2.项目类别将由评审专家按照《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统筹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3.各类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论文等。专著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作品刊发需 注明“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并标注项目号,且不能与其他课题来源合署。一般项目需在规定时限内,在国内省级以上报纸、期刊公开发表2篇2500字以上或1篇8000字以上文艺评论文章;重点项目需在规定时限内,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2500字以上或1篇8000字以上文艺评论文章,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获重要荣誉。如未满足以上条件,则需在国内省级以上报纸、期刊公开发表3篇2500字以上或2篇8000字以上文艺评论文章。

四、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在辽宁省工作。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

(2)同一研究课题(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已获国家、省教育或科技部门立项的负责人。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活页》中的相关要求填写,论证字数不能超过7000字,《活页》内容与《申请书》《申报汇总表》内容务必一致,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各申报单位要依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申请书所填栏目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及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定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1份,《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申请书》《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至科研处。同时提供《申请书》《活页》(Word版)、《申报汇总表》(Excel版)电子版文档,报送至科研处邮箱。申请人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务必将本人申报的每项《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及申请人《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放入1个文件夹。

3.本年度文艺评论专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刘雪梅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附件:

1.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课题指南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请书

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报数据代码表

5.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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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24712.html Wed, 31 May 2023 04:05:22 +0000 https://www.lncu.cn/?p=24712 学校各单位:

现将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和合作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东北、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辽宁高质量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注重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目标、省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申请人近3年曾主持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已通过鉴定结项,或研究成果曾获市级以上奖项,或研究成果曾在核心期刊发表;青年课题申请人及合作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

3.申请人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有省社科联在研课题未结项者不得再申请(不包括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委托课题)。

4.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三、课题分类及学科

1.课题分类

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含基地委托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

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与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联合设立,排序不分先后)包括:一般合作课题和青年合作课题,课题立项管理参照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执行。

2.学科

参照国家、省社科规划基金和教育部关于学科门类及学科领域的划分,此次立项课题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6个方面,共17个学科门类、31个学科领域。

四、选题指南

1.《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见附件1)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及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等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围绕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需要,拟定了一批应用性对策研究选题。申请人可根据已有的研究基础和研究专长选择申报。基础理论性选题和《选题指南》中未包含但确实有前瞻性和指导价值的选题,申请人可自拟题目申报。自拟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能力和学术积累申报自拟题目。自拟题目与《选题指南》题目在项目审核、评审等环节均同等对待。

2.《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合作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2)旨在充分调动和积极引导我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服务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通过对教育学、语言学、思想政治教育等学科的研究,不断提高其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能力,推动辽宁文化强省建设,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3.申报者在选择《选题指南》中的题目进行申报时,应按《选题指南》中指定的学科门类或学科填报,如擅自更改学科则取消评审资格。

五、申报办法

为更好地组织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和合作课题的立项申报和管理等工作,本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继续依托“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系统”采取个人网上申请和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体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6月15日24时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网上申报

1.用户注册。课题管理系统分三级用户,一级用户为省社科联;二级用户为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三级用户为课题申请人。各级用户应分别按照“二级用户使用说明书”、“三级用户使用说明书”(见附件5、6)进行注册,已注册过的用户用原账户登录即可。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三级用户注册的审核,无科研管理部门的申请人注册由省社科联负责审核。

2.课题申报。三级用户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按照系统内所列内容及要求逐项填写完毕后提交申报内容并告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二级用户对所属三级用户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内容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一级用户审核。

3.二级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通知规定期限内,自行规定本单位申请截止时间。

(三)需提交材料和要求

1.经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立项申报表》见附件3)、《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申报条件中第2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及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的佐证材料。

纸质材料:以上3项提交实名、匿名纸质材料各1份(汇总表只提交1份实名)。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含封皮),每个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于左侧装订成1册(实名、匿名纸质材料各1册),装订顺序按《立项申报表》、佐证材料顺序编排。

电子材料:《立项申报表》及佐证材料需提交电子文档实名、匿名各1份,《申报汇总表》实名1份。文件夹内包括:《申报汇总表》、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电子版做到1个文档内,格式为Word或PDF格式且不大于4M)、每个申请人的申报材料1个文件夹(内含实名、匿名申报电子文件各1份)。

请各单位报送材料时按《申报汇总表》登录顺序依次排好本单位的申报材料。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积极踊跃申报,并设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审查、审核汇总等工作,按要求及时统一报送。省社科联将对各单位申报材料的合格率进行统计,对不合格比例较大的单位在下一年度申报中实行限项。

六、立项审批

1.立项数量及资助

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拟立项300项(含无资助课题)。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对每项课题按1:1比例予以配套资助。无配套资助能力或政策的单位原则上可不组织申报。

2.课题评审及立项

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结束后,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经省社科联最终审定,批准立项课题及类别。课题批准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3.完成时间及管理

应用类的课题研究周期1年,即从课题立项批准之日起到下年同日期止,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课题,可申请延期结项。对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课题,鼓励研究者尽早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及时将课题研究的相关咨询建议报送省社科联,将在《社科智库》择优刊发。基础类课题研究周期2年,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课题,可申请延期结项,报送省社科联审批。

课题结项形式和成果资助及奖励办法等事宜,省社科联将于课题批准立项后,在立项通知和《课题管理办法》中注明,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通知。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刘雪梅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附件:1.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选题指南

3.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

4.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5.二级用户使用说明书

6.三级用户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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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24668.html Tue, 16 May 2023 01:30:26 +0000 https://www.lncu.cn/?p=24668 为全力以赴做好毕业季工作,同时检验教学质量,展示教学成果,提供师生学习与交流的平台,现开展2023届毕业作品展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展览范围

本次活动范围为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展览时间

1.策展时间:2023年5月16日-6月 1日

2.布展时间:2023年 6月2日- 6月12日

3.展览时间:2023年6月13日-7月10日

三、展览场地安排

各学院毕业生优秀作品进入南校区美术馆2层展出。

四、布展要求

1.各二级学院于6月2日下班前提交《附件1:参展形式及数量调查表》并于教务处例会汇报本学院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活动方案,要明确汇报本学院各专业学生作品展示方式、参与学生数量、教师教学效果考评方法等关键信息。

2.展出作品应符合本专业应有的艺术呈现形式。艺术类专业应展出实物和原件,电子版作品可打印展板,同时要充分考虑展板的反复利用;传媒类专业应使用多媒体,充分利用演播放映厅,提高设备利用率;音频类作品可扫描二维码在线播放。

3.展板作品与实物作品应搭配合理,协调布局,具有艺术美感,并符合参展要求。

4.提倡各二级学院依托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建立本学院线上展示空间,全天候开展线上展览。

5.学校将组织教学指导委员对各学院毕业生优秀作品质量进行评价。

五、布展要求

1.布展前对作品进行分类,落实布展责任人,由专人负责。

2.布展时必须由教师到场组织,注意保护展品,不得使用破坏性工具(如长钉等)布展;在布展过程中要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监督管理。

3.布展完成后由教务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学生方可观展。展览期间,各学院轮流安排专人值班,负责每日场馆的开放与关闭,重点关注闭馆时关门、关窗、关电、关水等安全问题。

4.本次作品展每个学生作品均需提供2张标签,一张为学生个人信息标签(可打印),一张为指导教师手写评语。

 

附件1:参展形式及数量调查表

附件2:2023届毕业展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件3:南校区展区划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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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24667.html Mon, 15 May 2023 00:41:58 +0000 https://www.lncu.cn/?p=24667 各开课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形式填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上报要求:

1、请各开课单位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形式填报工作,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2、各系要组织任课教师对照培养方案和考核大纲认真研讨、确定课程考核形式,集中类考试课程需同时确定考试时长。原则上本科理论考试课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理论+实践类课程的考试时间可选择90分钟/120分钟,软件类考试的考试时间可选择90分钟/120分钟;专科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上交作品理论考试部分的考试时间为45分钟随堂。

二、上报时间:

1、请各开课单位将汇总后的课程考核形式上报至教务处,截止上报时间为5月18日(周四)下班前;

2、考试课命题审批表、考查课考核方案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1、各开课单位只需上报考试课课程的考核形式,考查课以及上交作品理论部分45分钟随堂考试课程由开课单位自行安排,但需在17周之前完成;

2、如科目对于考试地点、监考人员有特殊要求(如机房考试),请在表格内注明,否则将正常安排;

3、集中类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考查课及上交作品理论部分的随堂考试由各开课单位做好组织安排工作。

 

附件1: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考试课

附件2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考查课

附件3 :太阳成集团官方网站期末考试课程命题审批表

附件4 :太阳成集团官方网站考查课程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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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Macua)官方网站-www.suncitygroup.com /24666.html Sat, 06 May 2023 07:50:59 +0000 https://www.lncu.cn/?p=24666 关于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学校各单位: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并就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发展我国教育科研事业,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教育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方向,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2023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教育部专项课题。

七、项目/课题申报范围涉及14个学科。依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研究项目/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八、《课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立15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九、2023年度继续设立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西部项目。该项目用于资助在西部地区工作的教育研究人员,重点围绕西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更好地服务西部教育和社会发展。西部项目分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项目,与年度项目一同申报评审,申报时无需单独注明为西部项目,资助强度和要求与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相同,其管理办法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的国家一般或国家青年的项目管理要求执行。

十、本年度继续设立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研究经费由教育部相关司局提供,其组织申报办法、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的要求相同,研究年限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十一、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省部级管理单位(含各省级教育规划办、部委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校)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十二、申报项目/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为35万元、一般项目为20万元、青年项目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的要求,确定申报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十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十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课题研究,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二)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6月5日之前的,或在6月5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科研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三)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至(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已承担项目/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八)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九)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凡在项目/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六、所有申报项目/课题将进行资格审查。专家采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小学和幼儿园申请人申报的项目/课题,实行单列单评。

十七、获准立项后,项目/课题负责人在研究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课题结题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十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 申请人所在单位、省部级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各级科研管理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十九、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5月26日。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5月2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申报单位完成本级资格审查及提交后,要同时将系统生成的本单位汇总表打印盖章后报送至省部级管理单位。

二十、省部级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省部级管理单位把加盖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表》扫描件及审查合格、在限额之内的《申请书》《活页》在平台上提交至全规办;无需在《申请书》上加盖省部级管理单位公章。审核期间可以退回修改但不能新增申报。在平台上提交给全规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审核、报送材料,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二十一、申报所有类别项目/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课题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交省部级管理单位盖章后统一寄送至全规办。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刘雪梅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3.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4.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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